电气防爆特性及温度标准
一, 爆炸性气体环境危险区域的划分 0 区:连续出现或长期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1 区:在正常运行时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2 区: 在正常运行时不可能出现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或即使出现也仅是短时存在的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环境。
0 区一般只存在于密封的容器,贮罐等内部气体空间,在实际设计过程中 1 区也很少存在,大多数情况属于 2 区。 二 ,防爆电器设备分为二类: I 类 煤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II 类 除矿井以外的场合使用的电气设备 三,II 类电气设备,按其适用于爆炸性气体混合物试验安全间隙或最小点燃电流比,分为 IIA , IIB , IIC 三类;并按其表面温度分为 T1-T6 六组。
四, 防爆原理
电气设备引爆可燃性气体混合物有两方面原因:一个是电气设备产生的火花,电弧,另一个是电气设备表面(即与可燃性气体混合物相接触的表面)发热。对于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能产生电弧,火花的部件放在隔爆外壳内,或采取浇封型,充砂型,充油型或正压型等其他防爆型式就可达到防爆目的。而对于增安型电气设备是对在正常运行时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危险高温的设备,如果在其结构上再采取一些保护措施,尽力使设备在正常运行或认可的过载条件下不会产生电弧,火花和过热现象,就可进一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因此这种设备在正常运行时就没有引爆源,而可用于爆炸危险环境。
粉尘的点燃温度依赖于它的密度和本质
粉尘
点燃温度
云
层
铝
590°C
>450°C
煤尘 (褐煤)
380°C
225°C
面粉
490°C
340°C
谷粒粉尘
510°C
300°C
甲基纤维素
420°C
320°C
酚树脂
530°C
聚乙烯
(melts)
聚氯乙烯
700°C
烟灰
810°C
570°C
淀粉
460°C
435°C
糖
温度等级
I 组
温度 < 150°C or < 450°C 根据设备上积聚的煤矿粉尘
II 组
气体温度等级 (G)
粉尘的点燃温度(D)
电气设备的可允许表面温度
T1
450°C
T2
T3
200°C
T4
135°C
T5
100°C
T6
85°C
防护类型
防护
区域
描述
代号
0
20
1
21
2
22
"d"
√
指爆炸性元件封装在防爆包装内的电气设备. 这种包装抵得住爆炸性混合物爆炸时的内部压力,而且能防止爆炸渗透周围的爆炸性环境.
"e"
指安全系数高的电气设备. 这种设备免于极端的高温, 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内部和外部电弧、火花.
"i"
"ia"
指火花或温度都不能点燃爆炸性环境的电路, 这些火花或温度是标准规则指定的保养条件下产生的 (正常和非正常运行条件下).
"ib"
"m"
指元件装在一种特殊包装内的电气设备,火花或加热元件都不能点燃爆炸性环境。
"o"
指浸在油里的电气设备.
"p"
通过中性惰性气体来增压的环境.
"q"
指粉末填充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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